高港区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附加分标准
1.中文专业毕业生普通话一级乙等加1分,非中文专业毕业生一级乙等加2分,二级甲等加1分;
2.英语专业毕业生国家英语六级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加1分,非英语专业毕业生国家英语六级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加2分;
3.计算机专业毕业生计算机三级加1分,非计算机专业毕业生计算机三级加2分、二级加1分;
4.中共预备党员加0.5分,中共正式党员加1分;
5.本科毕业生加1分,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加3分;
6.省级以上综合表彰加2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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